指裝修延誤違約 屋主索償69萬
【明報專訊】曾因所養藏獒咬傷鄰居而被票控罪成的村屋女屋主,日前入稟區院,指為她在元朗傲凱峰單位裝修的師傅未能依時完工,違反合約,直至她搬進單位,發現走廊電燈亂閃,她與家人需站立吃飯等,精神受困擾,興訟向裝修師傅及合伙人索償逾69萬元。
原訴為崔煥好,被告為張文康及王凱達。入稟狀指出,崔於2012年11月14日在地產公司介紹下,由王承接流浮山傲凱峰全幢3層村屋連天台及花園的裝修工程,合約為期150天,由王的合伙人張文康擬定,並由張代簽,合約訂明工程費共約123萬元。2013年5月底,原訴發現工程進度落後,兩被告承認工程失誤,要原訴預先支付工程費,兩人承諾7月底完工。
稱被迫住破損單位 站茈怹\
入稟狀又指出,同年6月底,原訴發現仍有很多工程未完成,追問下張承認挪用款項。兩被告委託另一間公司接手,並要原訴墊支20多萬元。2013年9月,原訴因舊居須交吉,被迫搬入涉案單位。原訴遷進後發現接手的裝修師傅亦只完成部分工程,單位多處出現問題,例如走廊電燈亂閃、熱水爐沒有熱水及部分電掣沒有電源等。
原訴認為兩被告沒有依時完工,違反合約,屋內電源問題亦影響原訴及家人人身安全,令她一家及寵物需住在破損樓房。原訴稱每天只能站茈怹\,家人精神受困,而由於她沒有額外金錢支付餘下工程,需親自完成,周末亦無法休息。她遂向兩被告索償共69萬多元,當中包括工程費用、墊支費及物料損壞費用等。
原訴曾因藏獒咬鄰居罪成
根據資料,崔煥好養的兩頭藏獒於2015年在流浮山咬傷鄰居,崔其後被票控,被裁定罪成,她聞判後一度情緒激動,一度企圖從行人天橋跳下。
【入稟編號:DCCJ75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