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祖光冀監警會增退休警聲音 團體:應加法律人權代表保獨立
【明報專訊】近年有多宗涉及警務人員在佔領行動執勤時觸發的刑事案件,引起警隊內部不滿,一度要求發起按章工作。代表前線警務人員的警察隊員佐級協會在多宗涉及警員的事件中走得最前,先在七警案後發起大型會員大會,近期亦去信政府要求改善警員待遇。即將卸任的員佐級協會主席陳祖光表示,期望政府訂立辱警罪,認為監警會內可增加警隊聲音,如委任退休警官出任成員。有關注警權組織指出,現行投訴機制已完全充分反映警方立場,監警會為獨立機構,應增加法律人權代表,而不是警方代表。
明報記者 葉真真
感佔中後對警挑釁增盼訂辱警罪
陳祖光表示,有感在37年警務生涯中,現時警隊士氣最低落,近年警務工作難度增加,市民要求提高,「警隊對市民的服務提高,態度與政策都有好大進步,但感覺上社會未追得上警察這個進步」,有人更利用程序為難或挑釁警察。他認為,「違法佔中是轉捩點,讓市民感覺原來警察鬧得,或可以用任何方法抗拒警察調查。」他舉例,警察在街上截查可疑人士身分證,過往受查者合作,現除了要求警員解釋截查原因及法理等,又言語辱罵警察。
他指出,現無法例保障警員免遭言語辱罵,「你毆警我當然會拘捕你,或者你阻礙我工作,亦會被控阻差辦公,警員愈解釋,他們不行近,不過會繼續罵」。他希望保安局訂定辱警罪,相信不影響警民關係,「市民知警察唔鬧得,是因公務過來,那就會合作」,亦希望政府劃一警隊的每周工時為44小時,與公務員看齊。
指監警成員非警隊意見與投訴課有異
他希望在投訴警察制度下,更多警察的意見可獲考慮。現時監警會審議一些「須匯報投訴」的個案,例如前警司朱經緯案,事主鄭仲痝Q前警司朱經緯毆打後投訴,監警會多番審核後不同意警方結論,最終個案被裁定毆打投訴屬實。
陳祖光認為,監警會成員並非來自警隊,提供的意見或與投訴警察課的看法有異,故希望可增加不同持份者為成員,如退休警官,但強調只是構思方向,該會未有具體建議。
民權觀察成員王浩賢認為,監警會設有質詢機制,就個案要求警方提供資料及解釋,現行機制已充分反映警方對投訴事件的看法和立場,而監警會是獨立機構,除了覆檢投訴,更需要向警方作避免衍生投訴的建議,要有批判及獨立性,不可能加入警方代表。他建議,監警會應該更多加入具有法律及人權專業的委員,獨立於警方作出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