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工作多年的港人擔心退休保障,初出茅廬的年輕人則為在內地工作不可或缺的就業證苦惱。有80後年輕港人在內地大學畢業後,欲留在當地工作,仍要「過關斬將」,需要驚動租住單位的業主及任職公司的總經理等,才辦妥就業證。 內地規定,在當地工作的港人須申請「台港澳人員就業證」,28歲的吳舒景於2009年會考後到內地升讀大學及碩士,其後曾在北京及杭州工作,一說起「就業證」3個字,他就有吐不盡的苦水。 需示房產證營業執照 不輕言外借 吳舒景說,內地大部分公司要求僱員自行申請就業證,不同城市有不同要求,一般都要先辦理一份「臨時住宿證明」,以及「檢疫證明」,才能申請就業證。 每做一個步驟都要打破重重障礙,例如臨時住宿證明,若是在當地租樓住,要業主借出證明業權的「房產證」才能辦理,但由於房產證是重要文件,不少業主都不願外借,他在北京工作時,就因為業主拒絕借出房產證,令他要找相熟朋友借出證件頂替,才成功辦理臨時住宿。至於檢疫證明,內地人只需到普通醫院體檢,港人則要到指定機構,費用、所需時間倍增。 有齊這些文件,仍要向公司借「營業執照」,吳舒景指由於該文件亦是重要資料,不少公司都要驚動總經理批准才可外借。內地規定港人僱員要申請到就業證後,才可正式入職,否則僱主會被罰款,僱員也不受保障,但吳坦言:「無論是個人還是公司,都不可能真的等到你辦完所有手續才開工吧。」 雖然吳舒景兩次入職都申請到就業證,但他亦曾聽聞,有公司礙於求職者是港人而拒絕錄用,「尤其對於應屆畢業生,沒有工作經歷,同等條件下,誰會願意僱用手續可能會更麻煩的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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