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近年政府鼓勵港人北上發展,國家主席習近平去年訪港,表明中央部委會研究推出便利港人在內地發展的措施,特首林鄭月娥日前亦預告月底會上京「跑部委」,爭取更多便利港人措施。但要解決港人北上發展遇到的障礙說易行難,現時不少貼身的政策仍未有清晰安排,例如內地「社會保險」(簡稱社保),港人能否參加仍未有明確規定,各地執行也有不同。一名在香港土生土長的學者,在內地大學任教近20年,正是因為此差別待遇,決定回流返港任教。有學者坦言,內地不少政策是「大門開了、小門未開」,即使中央有政策,各個地方仍會有不同執行情G。
明報記者 畢嘉敏
港澳辦去年公布兩批便利港人措施,例如坐高鐵可用回鄉證自助購票等;但港人要在內地發展,面對的障礙並非如買一張高鐵車票般簡單,例如內地居民的社會保障制度,即養老、醫療、工傷、失業及生育保險,是否適用於港人仍模糊不清。
大學指無內地身分證 無法開社保戶
香港城市大學中文及歷史學系教授程美寶是土生土長的香港人,於牛津大學取得博士學位,因看好內地的學科發展前景,1997年回歸前夕北上廣州,在中山大學歷史系任教。程表示,原本一直與內地同事同工同酬,她以為自己會與內地教授一樣,退休後領取退休金,後來內地推行社保制度,種種問題開始浮出水面。
程美寶說:「我不知道社保具體是什麼時候推出,沒有人問過我是否參加,但我發現我的工資單上,『社保』一欄沒有扣錢,而其他內地同事都有扣。我向校方反映,他們告訴我是因為我沒有內地身分證,無法開通社保帳戶,六七年前承諾我退休後得到同級教師的待遇。我不是要求特別待遇,只是希望與其他同事一樣。」
往後程美寶多番爭取仍未能參加社保,這種差別待遇令她感到不公平,雖已在廣州工作近20年,2015年仍決定回流返港。
人社部稱正起草 深圳北京明文規定
按內地法例,僱主及僱員均須向社保供款,以養老保險為例,僱主須供僱員薪金的20%,僱員須供8%。中央在2005年推出《台灣香港澳門居民在內地就業管理規定》,要求僱主要為在內地工作的港人供社保。其後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社部)2011年6月曾就外國人參加社保諮詢,建議港人與外國人一樣要參加社保,僱主和僱員均要供款,但政策同年10月正式實施時,則刪走了關於港澳台居民的條文。
去年3月國務院新聞辦記者會上,人社部長尹蔚民指港人可享受內地社保待遇,又稱已有大量港人參加了社保。但到去年6月,人社部又透露,《台灣香港澳門居民在內地參加社會保險暫行辦法》仍在起草階段。部分城市如深圳、北京等,則已明文規定港人要供社保。
中山大學粵港澳發展研究院副教授曹旭東表示,現時在內地不少城市,港人仍無法供社保,人社部正研究措施,讓港人供社保的安排與內地人一致。他坦言,內地不少政策是「大門開了、小門未開」,即使中央有政策,到不同城市的執行亦可能有不同的要求。
學者﹕大門開了 小門未開
一國兩制青年論壇召集人何建宗表示,月前曾以問卷調查了137名在內地工作的港人,逾六成受訪者沒有買社保,逾三成人認為應容許港人減少繳費比例,逾兩成人認為不需要社保,反映不少港人不希望供社保,建議內地降低港人的供款比例,長遠應令社保「錢跟人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