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公車、台鐵或捷運時,上下車要謹慎,小心車門突關,造成一輩子的傷害。一名男子3年前,搭火車在彰化站下車時,車門無預警關閉,讓他頭部受傷,產生疤痕性禿髮。地院近日宣判,台鐵有疏失須賠約12萬元,全案可上訴。 中央社報道,台北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陳姓男子2015年5月搭火車前往彰化站,下車時車門開啟後,隨即無預警再關上,導致陳的頭部遭強烈撞擊,產生長達6公分的左頂葉頭皮撕裂傷,當場血流不止。 事過1年多後,陳男確診患有疤痕性禿髮,需就醫諮詢植髮事宜。 陳男主張,為此回診治療,對生活造成不便,精神更承受相當痛苦,向台鐵求償22萬多元。北院法官認為,依醫院診斷書,陳男植髮與這次意外有因果關係,請求賠償植髮5萬元有據;加上精神慰撫金7萬元、5000多元醫藥費,台鐵共要賠陳男12萬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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