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油塘揭發保安員涉監守自盜案。油美苑一名休班警住戶昨凌晨外出時,發現屋苑內一名保安員正從舊衣物回收箱取走衣物,隨即截停保安及通知同袍,由警員到場拘捕涉案保安員帶署。 被捕男子姓柯,為油美苑管理處保安員,66歲,涉嫌「盜竊」罪名。據悉,油美苑內置放屬於救世軍的舊衣物回收箱,早於今年3月,回收箱被發現遭人盜竊箱內衣物包,當時管理處已報警處理,並指示保安人員多加留意,及要求回收商加密回收次數,同時在回收箱上貼出有關通告,呼籲居民如發現可疑人應通知保安員,未料有保安涉監守自盜。 回收箱3月曾遇竊 昨晨近4時,油美苑一名休班警離家外出經過潤美閣地下對開時,發現一名身穿制服男子在舊衣物回收箱形[可疑,找來燒烤叉伸入回收箱內,勾出一件衣服及一個袋,放入自己隨身攜帶的尼龍袋,休班警上前喝止及報告上峰。警員到場調查,初步發現疑人為屋苑保安員,懷疑他監守自盜偷取回收箱內衣物,人贓並獲拘捕帶署。 休班警喝止報警 這宗保安員涉監守自盜案昨經傳媒報道後,隨即引起網民熱論,有人留言指警方矯枉過正,認為回收箱內的衣物本用作捐贈予有需要人士,涉事保安員按需要取走小部分衣物循環再穿亦情有可原,認為警方拉人屬不近人情。 大狀:不誠實意圖干犯盜竊 大律師陸偉雄表示,如果有關衣物是放在垃圾站會被視為廢物,有人取走屬於拾荒,並不違法;但物主將衣物放進舊衣物回收箱捐贈予慈善團體,則代表衣物有價值,案中保安員擅自將衣物取走的行為會被視為有不誠實意圖,故已干犯盜竊罪。此外,如果捐贈者將衣物放進回收箱後,在回收團體未知情G下再取回,其行為不算盜竊,因在法律上有關衣物當時的擁有權仍屬捐贈者;但如果物件已被回收團體取走及擺放貨架上出售,則捐贈者已喪失擁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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