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問情婦爭執細節 無屍案被告﹕唔記得
【明報專訊】國泰君安國際控股有限公司已婚前董事早年搭上四川情婦,買下淘大花園一單位背妻偷情,惟情婦自2011年10月返回單位後「人間蒸發」。前董事昨繼續接受控方盤問,詳細問及他與情婦爭執時的細節,要求他描繪兩人衣著、位置、動作和情婦怒罵他的內容。前董事幾乎全以「唔肯定」、「唔記得」或「無為意」來回應,又指當時面朝下壓在情婦身上,但對方下肢仍能移動,可頂其下陰。
忘記事主當日衣著 遭控方質疑
被告陳文深(44歲),被控於2011年10月6日在淘大花園一單位謀殺情婦秦嘉儀(33歲)。控方昨盤問時,詳細問及被告於案發當日抵達淘大花園單位後的事宜,問他是否記得當日秦的衣著;被告回應稱穿著「屋企衫」,但無法記起確實衣著。控方質疑被告殺死秦後,曾把其屍體捲曲放入尼龍袋內,為何會不知道秦的衣著;被告表示印象好模糊,不肯定女方當時衣著。
稱被怒罵 無注意內容只記得粗口
控方續指出,被告稱秦當日曾怒罵他及其妻,遂查問怒罵的內容,被告稱自己「無注意」,只記得當中夾雜粗口。
控方即追問,若被告沒留意內容,為何會知道是罵他及其妻?被告回應稱,「佢講粗口話我同我老婆,感覺到係鬧我,我好驚。」
控方其後仔細查問被告壓死秦的過程,被告指稱兩人糾纏間雙雙倒地後,他面朝下壓在秦的身上,而秦則面朝上,但其下肢仍能移動,能頂其下陰。被告表示不肯定秦被壓住時有否叫喊,亦無為意對方是否有呼吸或呻吟,強調「一定無叫救命」,又指當時自己看不到秦的樣子,「好想你]明白係一連串動作,唔係定格,唔會諗到任何洁A好驚,想保護自己」。
標示伏屍位置 大圈覆蓋客廳飯廳
被告續稱,當時兩手和身體都有用力按低秦,其後又稱不記得其中一隻手是否有按其手臂、胸部或手肘,「我唔係用錄影機影住,成個過程好快咁發生」。
控方又要求被告在單位平面圖上標記情婦伏屍位置,他一度指「唔記得位置」,在平面圖上畫下一個橫跨客廳和飯廳的大圓圈。
控方看後不禁說:「佢身體無咁龐大可以佔據成個圓圈」,要求他仔細標記,被告最終才在相關現場照片上標出位置。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CC24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