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初中中國歷史科第二階段課程修訂諮詢今日完結,諮詢稿課綱加入中英談判歷程、《基本法》的制定、香港特區成立等內容。本報檢視市面4本中三中史教科書,當中兩本完全沒提及基本法,而按4本書現時的內容,料在課程修訂後均需要改版。有曾撰寫教科書的教師認為應提及基本法起草過程,包括有香港委員因1989年六四事件退出起草委員會等;也有教師認為毋須寫太多制定過程和條文,只需配合中國收回香港主權的史實。
初中中史次輪諮詢今結束
齡記出版有限公司出版的《探索中國史》和現代教育研究社出版的《現代初中中國歷史》,並無提及基本法的制定,而「文達•名創教育」出版的《全方位中國歷史》則簡單提及基本法於1990年4月由中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審議通過。
至於有關基本法的制定內容最詳細的,是香港教育圖書公司出版的《新理念中國歷史》,提及中央政府根據基本法賦予香港特區自治權,包括行政管治權、立法權、獨立的司法和終審權、一定的外事權等(見表)。
有作者倡納草委因六四退出
教科書作者、中國歷史教育學會理事陳志華認為,中史課程不是法律課程,沒需要教基本法的具體條文,可配合教香港回歸,提及中國重新在香港行使主權,建基於基本法下體現「一國兩制」,外交和國防交中國內地,其他內部事務由香港「高度自治」等。他認為教科書應提及基本法起草過程和特色,例如草委有內地人也有香港人、1989年司徒華和李柱銘等草委因六四事件退出等,但毋須下定論,只需交代史實讓學生自行思考判斷。
另一作者:應重制定背景
另一教科書作者、教育評議會副主席黃家樑則認為,中史科加入制定基本法的內容,並非要教基本法本身,而是應茩咧謕w的背景,配合中國收回香港主權的史實,毋須寫太多制定的過程和條文。
現時的初中中史教科書均有提及香港特區成立,惟所用字眼有所不同,例如齡記的《探索中國史》提及國家主席江澤民「莊嚴宣告」中國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香港回到祖國的懷抱」;其餘教科書則用「中國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香港正式回歸中國管治」等字眼。
教師:歷史字眼不宜感情色彩
黃家樑說,每本教科書的取向和筆法不同,他個人傾向用不帶感情色彩的字眼,始終教科書應客觀反映事件,認為情感會透過認識歷史培養出來,「太心急」或會有反效果。陳志華也認為平實交代便足夠,毋須在字眼上「歌頌中國」,強調「歷史教育不是國民教育」。他補充,教學時可播放解放軍進入香港、前港督彭定康上船離港等片段,讓學生自己判斷當時香港人的心情。
明報記者 鄧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