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案一陪審員被撤 餘下8人料今退庭商議
【明報專訊】前特首曾蔭權涉收受利益案,法官昨繼續引導陪審團,並逐一讀出所有控方證人證供。午間休庭後,法官突解除其中一名男陪審員的職務,並要求餘下4男4女陪審員毋須理會此事,預料他們今日將退庭商議。
有效裁決須不少於6人
法官陳慶偉昨宣布解除其中一名男陪審員的職務後,向餘下在席的8名陪審員表示,他們應留意到有一名陪審員不再在席。法官提醒他們毋須理會此事,亦不要與被解除職務的陪審員聯絡,只需集中注意力繼續聆聽其引導,並作裁決。根據《陪審團條例》,如9人陪審團減為8人,要有不少於6人的多數裁決才為有效。
官﹕需考慮特首為何不諮詢司長
陳官昨複述控方證供時提到,特首辦前常任秘書長劉焱供稱,公眾期望特首跟從主要官員和公務員的申報機制,避免出現利益衝突。陳官說,特首作為特區政府最高級官員,就利益衝突事宜無上司可諮詢,但陳官要求陪審團考慮在行政會議開會時,政務司長和財政司長等負責制訂政策的高級官員均坐在特首身旁,為何特首不嘗試就利益衝突事宜諮詢司長意見。
陳官又引述曾蔭權任內副私人秘書蔡傑銘的證供,提到特首接受友人私人款待的內部守則僅存在於曾蔭權的腦海中,不過蔡認為特首為政府之首,當遇上利益衝突事宜時無人可諮詢,故對於他自行訂立一套規則並不感到出奇;惟陳官指出,蔡承認從無聽曾蔭權說過在利益申報上有困難,或是希望就利益衝突事宜與其他人商討。
至於建築設計師何周禮的證供,陳官指何是因雄濤廣播股東鄭經翰轉介,而同意為曾蔭權的深圳大宅做設計工程,並收取35萬元設計費。何指設計用料不算豪華,又指該大宅原為會所,環境不衛生,若不重新裝修,根本難以租出。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CC48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