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2014年於半山羅便臣道的私人屋苑斜坡有印度橡樹塌下,壓斃行人路上快將臨盆的37歲孕婦。死因庭昨就事件繼續展開研訊,5人陪審團一致裁定事主死於意外,並建議政府立法規管私人土地必須為樹木作登記及定期保養,亦須安排專業人士作風險評估。死因裁判官指出,現時缺乏法例監管私人地方的樹木,意外後才補救代價太大,直言「用一條人命代價先有呢蠵蠙探N太遲」。 法團承諾賠償 據悉,事主在意外後誕下的男嬰患有腦癱。涉事屋苑「棕櫚閣」的業主立案法團代表律師早前陳辭時表示,代表所有業主向死者家屬致以深切慰問,法團亦承諾會賠償。 經過4天研訊,死因裁判官何俊堯在散庭前表示,雖然塌樹擊斃路人的意外並非經常發生,但這些意外往往後果嚴重,過往多次塌樹亦涉人命傷亡。何官指出,本案發生在私人地方,與過往的塌樹意外有別,故絕對有需要召開研訊。 官:人命換醒覺代價太大 何官特別指出,現時缺乏法例監管私人地方的樹木管理,涉事的業主立案法團及物業管理公司,在事前亦沒有相關樹木管理知識,更沒有留意過涉事橡樹。何官略帶惋惜地表示,即使他們在事後補救,但「用一條人命代價先有呢蠵蠙探N太遲,代價太大」,期望本案可令公眾更關心樹木管理,亦稱「希望(陪審團的建議)會有進一步發展」。 陪審團裁死於意外 列8建議 陪審團共作出8項建議(見表),包括建議政府應盡快立法規管私人土地必須為樹木作登記、定期保養及檢查,另須安排專業人士為樹木作風險評估,而物業管理公司亦必須聘樹藝師定期檢查。陪審團另建議,政府應成立專業註冊制度讓園藝界人士登記,並資助業界人士參加培訓課程,培育更多合資格的樹藝師。 涉事樹木由非註冊樹藝師檢查 法團代表律師一方陳辭時曾稱,物業管理公司在案發前1年曾安排園藝師檢查涉事樹木,但對方並非註冊的樹藝師,質疑對方當時是否有足夠能力,以及樹木辦宣傳樹木管理知識的工作又是否足夠。涉事的恆益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的代表律師陳辭時則稱,法團的時任主席作供時推卸責任,證供一無可取。事發於2014年8月14日,懷孕38周的事主張琴行經羅便臣道時,棕櫚閣附近斜坡上的大樹突然塌下,她被壓至頭骨破碎,昏迷送院後,醫生緊急為她剖腹產子,而她終告不治。 【案件編號:CCDI-63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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