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逾3000強積金投訴 檢控不足13%
【明報專訊】有立法會議員關注有僱員向積金局投訴後遭僱主無理解僱,促請政府研究保護投訴人的機制。財經事務及庫務局長劉怡翔昨表示會研究改善有關規管機制,以處理上述情G。
劉怡翔回覆勞工界立法會議員陸頌雄質詢時表示,積金局分別在2014/15、2015/16、2016/17年度,分別接獲3695、3834、3399宗投訴僱主的個案,分別作出575、457、433宗檢控。去年度檢控個案佔投訴不足13%,陸頌雄認為檢控比例很低。
陸頌雄﹕有人投訴後遭解僱
陸稱,不少工友在投訴時有提供工作紀錄及供款文件證明,但仍被要求出庭作證。他說,不少工友向積金局投訴後遭僱主多番刁難甚至解僱,促請政府研究保護投訴人的機制。
政府﹕投訴人不上庭未能檢控
劉怡翔說未見投訴有上升趨勢,強調即使僱員以匿名投訴僱主,積金局亦會受理及調查。他說,由於舉證責任在控方,投訴人需要出庭作證;過往不少投訴人不願作證,致個案未能檢控,故傳票與投訴數字有落差。劉說,積金局與律政司會研究檢控要求,惟或影響《證據條例》,須小心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