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議員倡修訂過時人權法保弱勢者就業獲公共服務
種族移民身分社會地位警察記錄列禁忌
【明報專訊】安省自由黨議員Nathalie Des Rosiers提出加強「安省人權法案」(Ontario's Human Rights Code)的私人法案﹐若法案獲省議會通過﹐任何涉及種族起源、移民身分、社會地位和警察記錄(police records) 等4方面的行為﹐均會觸犯法例。
安省人權委員會(Ontario's Human Rights Commission)已暗示將支持Nathalie Des Rosiers的提案﹐並於本月26日進行二讀。
曾是人權律師的Nathalie Des Rosiers說﹐1962年通過的安省人權法案已與時代脫節﹐不能充分保護省民權益﹐特別是那些處在社會最低層省民的權利。修改安省人權法案﹐就是要確保省府能積極及有效地反映種族歧視新情況﹐保護每個省民的基本人權。
修訂人權法案將可令有關法例與聯邦和世界的人權保護條例看齊﹐確保每個省民都能公平地得到就業機會、社會保障及公共服務。
Nathalie Des Rosiers指出﹐以社會地位為例﹐像貧窮、無家可歸者和缺乏基本教育者受歧視的情況非常普遍﹐許多貧困人士和無家可歸者被一些商店、商場和寫字樓拒絕進入﹐建議修訂的人權法案就是要保護這類窮人獲得基本的社會服務支援和有尊嚴生活。
Nathalie Des Rosiers又說﹐新移民和難民也受到不公平對待。許多業主在出租房屋時審查租戶的身分﹐拒絕把房屋出租給難民和新移民﹐這顯然是一種種族歧視的行為。
省議員科爾(Mike Colle)支持Nathalie Des Rosiers的提案。他過去曾提出過反歧視的私人議案﹐阻止省民因家族病歷而不被僱主聘請﹐又或被拒購買醫療保險。
加拿大公民自由協會(Canadian Civil Liberties Association)總幹事Noa Mendelsohn Aviv則支持將警察記錄列為侵犯人權法案的之內。
Aviv指出﹐警察記錄除顯示警方曾接觸過當事人外﹐根本不能反映整件事的來龍去脈﹐更不能展示出當事人的控罪是否已被撤消或擱置﹐偏偏這些人在找工還是當義工時﹐便因為這份記錄而處處碰壁﹐這顯然是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