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健波:港鐵如有合理謹慎措施 恐襲也可拒賠
【明報專訊】港鐵縱火案傷者日前公開哭訴,公證行以港鐵在意外中無責任為由,指港鐵毋須賠償,引起外界關注第三者責任保險的保障範圍和申索理據。協助傷者的民主黨立法會議員鄺俊宇去信港鐵,要求交代保險詳情。立法會保險界議員陳健波指出,成功申索須證明港鐵有疏忽,若港鐵證明已作出合理謹慎(reasonable care)措施,即使發生恐襲也可能拒絕賠償,「除非證明到職員明知有人帶炸彈上車也不阻止」。
鄺俊宇促交代縱火案保險詳情
陳健波稱,港鐵購買的第三者責任保險,覆蓋所有港鐵管理範圍,包括大堂、月台、扶手電梯及列車等,港鐵需要確保範圍內乘客安全。陳健波又以日常實例解釋何謂疏忽,他指出,港鐵站內若出現一灘水,而乘客滑倒受傷,需視乎港鐵有否放置「小心地滑」的告示;若港鐵收到投訴後,仍無安排工人清理,便很可能構成疏忽。但他指出,自殺不涉及疏忽成分,倖存者不會獲賠償。
汽車第三保不包港鐵
香港汽車會副會長李耀培指出,汽車的「第三者人命傷亡保險」與港鐵的「第三者公眾責任保險」,最大分別在於「汽車會撞到人,但列車甚少」,因此前者主要保障途人或司機,後者則保障港鐵營運中因疏忽而招致的第三者責任。他又指出,「第三者人命傷亡保險」涵蓋巴士、小巴及的士,並詳列投保汽車型號及車牌資料,但不包括港鐵。
除第三者責任保險,本報曾向港鐵查詢有否購買其他保險,以及過往索償數字。港鐵回應稱,第三者公眾責任保險是「為港鐵因職員在日常管理或運作時疏忽而須對第三者受傷或財物損失負上法律責任時」,提供足夠保險保障。
鄺俊宇認為,負責調查事件的8名委員會成員全部來自港鐵,而報告中的專家顧問亦多次擔任港鐵顧問,質疑委員會和調查報告有欠客觀中立。他又說,公證行根據港鐵未向外公布的調查報告內容拒賠,對傷者不公。至於認為港鐵在事件中無責任的公證行「嘉福香港」昨回覆本報,表示不評論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