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女商襲空姐罰款 官:文化差異非藉口
【明報專訊】北京女商人今年8月乘坐國泰班機由曼谷飛香港期間,因收拾餐盤問題投訴一名空姐,其後更推撞及踢傷空姐左腳,事後被捕。女商人昨承認一項普通襲擊罪,裁判官判刑時稱文化差異不是犯案藉口,又表示「不相信中國大陸是不講道德教理」,判被告罰款8000元。
辯方求情時稱,被告劉曉曉(34歲)與親友旅行後乘搭航機到香港,預計在港轉機返北京。在往香港的班機上,被告稱事主即空姐阮亦雯對其年老的親友態度不佳,被告要求阮道歉,但不獲理會;其後事主到被告座位收拾餐盤時,被告稱事主令食物湯汁滴到其親友衣服,遂與事主爭執。
稱為引注意用多了「力度」
辯方表示,事主因避免與客人爭吵而沒理會,被告遂為引事主注意而用多了「力度」從後推撞事主。辯方形容,被告「身材大」,事主較纖瘦,二人不幸地有碰撞,強調被告因一時鹵莽犯案,可幸沒影響其他乘客的安全。
辯方稱,被告從事美容業,過去3至4年不時來港經商,本想來港投資,犯案後已深感後侮,並向涉事航空公司及事主致歉,並願意賠償。控方表示,事主擬以民事追討一筆較大的賠償。
辯方指「可能是文化問題」
辯方續稱,過往不時有內地旅客在來港航班上犯事,「可能是文化和態度的問題」,有案例犯案者罰款了事,請求法庭參考。裁判官判刑時稱,文化差異不是犯案藉口,「不相信中國大陸是不講道德教理」,而在內地襲擊他人也是犯法,惟考慮被告初犯,判處罰款8000元。
官:不信大陸不教理 再犯必判囚
裁判官稱控方沒以較嚴重的「襲擊他人致造成身體受傷罪」提告,被告應覺幸運,提醒她若下次再來港干犯涉及暴力罪行定會判囚,又明言不希望再見到被告。
香港空勤人員總工會理事吳敏兒表示,飛機上空間狹窄,乘客在機上起爭執動武會影響飛機安全,其他乘客亦無處可避,十分危險。她又稱與本案相似的乘客無禮事件經常發生,如再有相類案件,法庭可考慮判處更具阻嚇的刑罰。
【案件編號:WKCC349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