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15歲少女去年在中大參與夏令營時,與另外3男2女睡在同一宿房,其間聲稱遭18歲中學男生摸胸及指插下體,她起初以為是夢境,但感覺「好真」,翌日報警。男生被裁定一項非禮罪成,判入更新中心,他不服定罪昨提上訴,質疑少女將「夢境變為事實」,認為原審裁判官未考慮此合理疑點,法官聽取雙方陳辭後押後裁決。 上訴方:夢境變為事實 上訴人文博彥被控於去年7月17日在中大紫霞樓一房間非禮15歲女事主X。兩人在夏令營前並不認識,事發前,X和上訴人睡在宿房H上,上訴人睡在她後面,手搭在她腰間,她起初覺得自己一向與異性「玩得好埋」,故沒理會。 X稱睡茷廗P到上訴人用手「間v其兩邊乳房3至4次,每次6至7秒,及用手指掃其乳頭。上訴人繼而伸手入其內褲,觸摸她的陰唇,更用中指插入其陰道10多下。X稱「以為發夢,但(感覺)好真」。至翌日,X向上訴人的友人傾談後決定報警。 上訴方表示,X於翌日向上訴人友人查探上訴人有否侵犯他人「前科」,顯得她對非禮事件不確定,並似是為確認自己沒怪錯人,質疑她將「夢境變為事實」。上訴方認為原審裁判官沒處理當中的合理疑點,定罪不穩妥。 律政司指事主形容仔細 律政司一方表示,X的投訴並非被觸摸大腿或胸口,而是非常仔細的形容,若所有投訴全是夢境,則是「非常不尋常」的夢。上訴方回應,只有X自己能量度「夢境」是否真實發生。法官反駁,X已多次形容「好真」,並質疑「好真咪即係真囉」。 【案件編號:HCMA66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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