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育有3個月大嬰兒的16歲新婚少女,去年透過社交網站找工,認識賣手機殼男子,兩人第二次見面時,少女報稱在男方家中被強姦,案件昨開審。少女於錄影會面稱,當日兩人在睡房閒聊,對方突要求她做女友,少女回答「唔好玩啦!」,跟茷K被男子強姦。 被告洪岩松(41歲)(圖)被控一項強姦罪。現為主婦的事主昨透過視像作供,控方在庭上播放錄影會面片段。事主於片段表示,去年4月透過社交網站群組找兼職,同月中被告以短訊聯絡她,稱可提供工作,並問事主「你靚唔靚謘H」事主即表示「我唔靚謘v,並詢問工作細節,惟被告無答。 事主上網搵工相識 被告去年5月18日再聯絡事主,邀請她打麻將,事主在被告再三游說下答應,該次是兩人首次見面。被告翌日再邀她晚膳,事主因已約了朋友唱卡拉OK而拒絕,但邀請被告一同前去。兩人晚上在港鐵站匯合,被告以時間尚早為由,茖ぁD到其家中「坐鴷」。 兩人在被告睡房閒聊,被告突攬茖ぁD問:「你可唔可以做我女朋友?」事主回應稱﹕「唔好玩啦!」被告聞言即將事主推倒在H,強脫其上衣和胸圍,要求事主幫他「打飛機」。事主稱當時不欲聽從被告,但又不敢掙脫逃走,最終「用手整魖滮U」。 被告其後扯脫事主的褲,事主稱正值月事不能發生性行為,被告無理會並強行插入。事主感劇痛大叫,加上有大量經血流到H上,被告終停止。事主當晚如常與朋友唱卡拉OK,翌日才將事件告訴丈夫,並形容「諗番起都好核突」。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CC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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