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港區人代由「選舉會議」選出,成員包括特首、全國政協委員、特首選舉委員會委員及上屆選舉會議成員。選舉會議成員可提名和投票選出人代。任何年滿18歲的香港永久居民若要參選人大代表,須獲至少10名選舉會議成員提名,而成員不可提名自己。人大選舉制度採取「全票制」,候選人必須取得過半支持方能當選成為人大代表。 上述界別人士要成為人代選舉會議成員,只需要填寫「選舉會議成員登記表」,並申報「是否中國公民」,就可成為人代選民。但若要參選人代,根據新一屆人大選舉辦法,參選人要在登記表聲明擁護中國憲法、《基本法》和一國兩制,同時不得接受外國資助,違者會被裁定當選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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