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終院昨於判辭中表示,梁、游是「明顯不接受及蓄意遺漏作出誓言」而自動被取消資格,但同時列明如果是不慎讀漏或讀錯誓辭,可重新宣誓。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認為,是次判辭並無界定什麼言行才構成拒絕或忽略宣誓,梁國雄、羅冠聰、劉小麗及姚松炎的宣誓上訴案(下簡稱DQ四子案),仍可爭議他們的言行屬「不慎」;身兼行政會議成員的資深大律師湯家驊則認為,原審法官已裁定4人的宣誓屬「無誠意」,上訴庭甚少會推翻此事實裁斷,翻案可能相對低。 張:可爭拗言行屬「不慎」 張達明昨表示,梁游一直無爭議他們當日的宣誓言行是構成蓄意拒絕及忽略宣誓,但「DQ四子案」則曾在原審時就他們的行為辯解。張達明認為,終院的判辭只提及梁游是「明顯不接受及蓄意遺漏誓辭」,但無進一步就何為構成拒絕及忽略宣誓的言行作出界定,故DQ四子案可在上訴時爭拗他們的行為與「不慎」或「讀錯」等相若,因此上訴案仍「有得打」。 湯:事實裁決難推翻 湯家驊對此並不認同,他表示原審法官當時已裁定4人是「無誠意」的宣誓,而此為事實裁決,由於本港法庭上訴機制只會審理下級法庭的法律觀點,故事實裁決難以被推翻。湯家驊又表示,終院是次明言《宣誓及聲明條例》對宣誓的形式及內容均有規限,相信上訴庭未必會推翻原訟庭裁決,故認為4人「翻案機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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