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休班女警去年醉酒鬧事,不滿路過的女侍應說話大聲,推倒對方,早前被裁定普通襲擊罪成,被判社會服務令。事主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索償其因傷而未能工作兩個月的損失,惟她昨獲法庭職員告知涉案女警已辭職,未能聯絡對方出庭應訊。 因傷停工兩月 索償2.6萬 申索人為黎孝芬(圖),被告為袁樂欣。申索書中指出,被告去年7月8日襲擊申索人,以致她因傷請病假及不能工作兩個月,事件中亦有財物損失,索償約2.6萬元。 事主求助警方不果 申索人在上庭前得知被告已辭職,故法庭未能透過警方聯絡被告,申索人須自行提供被告的聯絡地址,以讓法庭向被告發出傳票,案件押後至10月9日再訊。申索人在庭外說,早前她曾聯絡警方求助不果,感十分無奈。 案發時,被告在上水天平h無故指罵兩名路過的人,包括申索人。當二人欲報警時,被告拉茼o們高呼「你報乜×狦窗A我就係差人」,又推撞申索人兩次。被告在審訊後被定罪,並表示會向事主作出賠償。裁判官判刑時指被告本應大有作為,惟她嚴重影響警隊形象,判處她80小時社會服務令。 【案件編號:SCTC029423/17】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