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律政司前年初獲高院批出許可,起訴兩批2014年在佔旺區清場期間涉違反禁制令者刑事藐視法庭,其中包括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學聯前副秘書長岑敖暉及社民連黃浩銘在內20名答辯人。控辯雙方昨完成結案陳辭,法官押後裁決,並預計9月有結果。黃之鋒昨離開法院時,在犯人欄高呼「下個月見」。 辯方:阻警清場非藐視法庭 控方早前稱只要證明答辯人有意圖留在現場,即使他們並非刻意阻礙清場行動,已構成刑事藐視法庭;代表兩名答辯人的資深大律師駱應淦不同意,認為控方須證明答辯人留在現場是刻意阻礙清場行動,才可被定罪。 駱補充,阻礙警方清場並不屬藐視法庭,因警方從未獲授權移除障礙物。他表示答辯人朱佩欣及郭陽煜事發時均曾表示想離開,惟警員沒有理會及在沒有警告下拉走答辯人。 【案件編號:HCMP774、776-781、783-784、787-789、791-79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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