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去年12月,欠債纍纍商人喝下半瓶威士忌後,駕車往大嶼山擬自殺,途中遭警員截查,他其後逆線行車、多次切線及衝過路障,與警車追逐30分鐘,其間更曾撞向5輛車,最後他企圖在青馬大橋跳橋,被警員制服。商人早前承認危險駕駛及醉駕,法官昨在區院判刑,形容案情猶如荷李活電影,判被告監禁20個月,停牌3年。 辯方表示被告莫禮文(46歲)為人天真簡單,即使被生意拍檔騙走公司1000萬元,但因視對方為朋友而沒有提告,並期望公司可轉虧為盈,惟被告仍然無法還清債務。 法官判刑時表示本案案情猶如荷李活電影,事件沒造成重大人命傷亡,只有警員受輕傷,可謂奇蹟。法庭接納被告案發時或有自殺傾向,但心理及精神科報告顯示被告犯案與病理因素無關。 法官認為即使處境難堪亦不代表可隨意違法發泄,被告的駕駛態度自私及不負責任,危害社會,並斥他將汽車當成武器一樣撞向其他汽車,案情嚴重。 【案件編號:DCCC258/17】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