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20名越南籍男女擠在屏東籍金春財號漁船艙內,打算偷渡到台,在距台3.4浬處,被海巡隊查獲,他們當初花5000美金仲介費、折合台幣15萬元,買個到台希望破滅;海巡人員發現,該船4月被查獲載19名越南偷渡犯,不免感嘆說:「這些人都抵擋不了金錢誘惑」。
海巡署台東查緝隊日前獲報漁船載運偷渡犯情資,鎖定屏東籍漁船金春財號涉案,並從台灣南部地區登岸,隨即報請屏東地檢署偵辦,另與高雄、彰化等查緝隊組專案追查。
海巡人員發現,金春財號漁船4月才有林園區外海12浬被逮獲載偷渡越犯的前科,懷疑重操舊業。
先進大陸公海接運
海巡查出,該漁船8月10日以捕撈漁獲為名自東港出港,並航往大陸方向,估算漁船出海1趟約4天時間,巡防艇前晚在屏東林邊溪外海約3.4浬處發現金船蹤跡,決定登船盤檢,船上除4名台籍、2名外籍船員外,船艙內竟擠滿20名越南籍偷渡犯。
海巡人員指出,每名偷渡犯以借款方式,先由仲介代墊每人15萬元台幣的偷渡花費,等到台灣後再賺錢清償;他們從越南搭車進到大陸福建沿海,經大陸鐵殼船載運至外海約26海浬,由金春財號漁船負責台灣段接駁,於公海接運後就返航並企圖利用深夜時刻,航至南部外海再轉以膠筏伺機搶灘上岸。
近半數曾在台滯留
20名偷渡犯,年齡約在25至30歲,7名女性、13名男性,其中,有8人到台工作曾逾期滯留、工作逃逸,遭遣返回國或限制入境;其餘是來自中、北越較貧窮城鄉,礙於證件不齊全、申辦程序繁雜等因素,才鋌而走險。
據悉,徐姓船長供稱出海載運一趟可得30萬元獲利,但坊間盛傳漁船出海一趟獲利破百萬元,才會抵擋不了這種誘惑,重操舊業抓不怕。
訊後已將船長、船員依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移送,且報請漁業單位查處,以期撤銷執照防堵再犯。
至於20名偷渡犯擇期遣返,並全力追查幕後人蛇集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