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2014年屯門公路工程吊臂車卸下金屬水喉管擊斃工人事件,涉事工程公司的安全主任昨於死因聆訊供稱,案發後他才發現涉事吊臂車未經公司檢查,涉案司機雖持相關資格,但卻從未接受過公司培訓及作身分登記。他辯稱地盤面積大,難仔細核對出入工人身分,惟裁判官斥他「唔可能話難做就唔做,咁大間公司唔係只係為賺錢」。 中國港灣工程有限責任公司為涉事地盤的判頭,公司的安全主任陸子明表示,他們會為二判及三判聘請的工人安排培訓,同時核實其資格證明。陸稱公司在意外發生後調查發現,涉事的吊臂車司機陳樹基雖持相關資格,但卻從未接受過公司培訓及作身分登記。 司機身分吊臂車同無登記 陸解釋,可能是二判或三判沒有通知他們陳的身分,但強調事發時地盤內有約8名主管會每天抽查核實工人身分,了解他們是否已受訓。死因裁判官何俊堯聞言即問「咁多人都check(檢查)唔到」,並質疑事發時中國港灣根本不能肯定陳是否合資格工人,就讓他操縱吊臂車。陸認同,又承認公司沒機制確保地盤上所有工人已接受適當訓練。 無工人視察環境 不知原因 陸表示,公司紀錄亦沒有登記出事的吊臂車,並稱「可能咁多次都check(檢查)漏驉v。何官即指出,有證供顯示該吊臂車已被使用多時,「我諗無得抵賴」。陸再透露,事發時亦沒有工人以通訊員角色視察環境,確保吊臂卸貨時附近無人,惟他不清楚原因為何。 陸稱事發後公司於吊臂車上加設鐵架,防止水管滑落,並在受訓工人的安全帽上張貼標記以資識別,但沒跟進吊臂車的登記問題。 安全主任稱工地大難查 官駁斥 何官質疑措施成效,又稱即使沒有登記的工人亦可隨意出入地盤。陸辯稱涉案地盤大,接近10公里長,難仔細抽查及察覺異樣。何官斥其說法不能接受,強調今次意外並不簡單,而是涉及人命傷亡,「唔可能話難做就唔做,咁大間公司唔係只係為賺錢」。陸及後稱,同意中國港灣監督不力是問題癥結。所有證人作供完畢,何官今將引導陪審團裁決。 【案件編號:CCDI89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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