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加拿大代表團周一向聯合國委員會作證﹐為加拿大反種族歧視工作紀錄辯護。該代表團以加拿大傳統部為首﹐向聽證會作證兩天。
聽證委員會由獨立專家組成﹐它的職責是監察《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有沒有實施。早在1970年﹐加拿大正式採用這份公約。
178個國家加入這份公約﹐它們如何落實協議﹐都有定期檢討。
在這次聯合國聽證前﹐數十個加拿大民權組織提交另類報告﹐指加拿大未有履行職責。
該公約「鄭重確認﹐有必要﹐在全球盡快消除所有形式的種族歧視」﹐加拿大上次向聯合國消除種族歧視委員會作證﹐是在2012年。
多倫多原住民法律服務(Aboriginal Legal Services)的倡權總監夏里斯(Emily Harris)說﹐「在許多方面沒有改善﹐部分領域甚至更糟」。18人委員會當年的觀察結論是﹐原住民入獄「不成比例的高」﹐它建議加拿大不要濫用這種手法。
委員會5年前還建議加拿大多下工夫﹐「消除針對原住民婦女的各種形式暴力」﹐包括改善緊急庇護所撥款。
在2012年8頁的報告中﹐委員會還確認加拿大的其他問題﹐包括安全飲水﹐不再拆散原住民兒童和他們的家庭﹔改善保健服務、高等教育﹐以及足夠住房。
在上次檢討後﹐委員會指出一些問題﹐包括扣押難民申請人﹔警方對「非裔加拿大人的」種族定型﹐特別在多倫多﹐以及加拿大族裔統計數字過時。
上次檢討後﹐加拿大提交37頁報告﹐詳述採取何種措施﹐好好落實公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