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9年函英工貿部 提吸港生意人方案 和黃高層倡富人住港4年可居英
【明報專訊】根據最新一批解封的英國檔案,除披露香港首富李嘉誠1989年時有意入英籍外,有文件亦透露當年和記黃埔(歐洲)董事總經理Lord Derwent提出讓香港生意人定居英國的「彈性」措施,包括讓一批能投資15萬英鎊的生意人,毋須到英國居住4年,改為要求他們在港持續居住4年,便可取到居留英國的資格,並相信這個方案可助英國透過「巿場」力量,吸納具管理及行政經驗的富有港人到英國。
明報記者 曾錦雯 葉真真 張家偉 特約記者 梁卓怡 香港——倫敦連線報道
根據最新解封涉及香港前途的首相府文件,和記黃埔(歐洲)董事總經理Lord Derwent於1989年7月去信給英國工貿部大臣的特別顧問,提及吸納香港生意人移居當地的方案。
信中指出,當年移居英國者要取得居留證(Residence permits),必須合乎3資格﹕一是能最少投資15萬英鎊;二是投資者的生意要能財政上自立;三是該人要在當地全職營運有關業務,並提到要在英國住4年才能取得有關居住資格。
指只需修附屬法例
Lord Derwent建議,要找出一個合理的彈性方案,給有意到英的香港生意人,建議有關居留4年的要求,可以在港居住4年取代,並指出只需修訂附屬法例便可做到。
稱可吸富人 不會成英負擔
他指出,有關建議優點眾多,有關生意人既不用到英國,而這批富人無論如何也想離港,吸納他們為直接解決問題,而透過能投資15萬英鎊或以上的指標,有助直接吸納大批具行政及管理經驗的港人,並可透過巿場力量揀選合適者到英國,有關人士亦不會成為英國的負擔。
解密的文件中,暫未見有提及此建議最終有否獲英國接納,但可見當年英政府及各界如何茪O吸納有財政能力港人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