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女遭惡犬撲倒受傷索償 狗主瞞「真身」圖拖追溯期
法官判事主盡力求真相可續打官司
【明報專訊】一名華裔女子被一隻突然衝出的無人看管惡犬撲倒並受傷,當華裔女子向惡犬的主人索償時,狗主卻利用受害人對惡犬主人真正身分的誤解進行拖延,試圖造成追溯期失效來逃避訴訟,結果被安省高等法院法官駁回而要面臨正式索償。
凌女士於2014年8月16日當天,被一隻無人看管的惡犬撲倒並受傷。當時現場的一位目擊證人聲稱,看見那隻狗在撲出來之前是在一處物業前面,而那處物業有一名男子正往一輛房車上搬東西,而那狗就歸那男子管。
當惡犬傷人事件發生後,那名男子把狗領進屋,自己又再繼續搬東西,並沒有理睬受害人凌女士的情況。目擊證人還稱,那男子就是租住在他正在搬東西的那處物業中。
凌女士聘請了一位律師調查該物業的情況並確定了屋主的身分。而屋主則告訴凌女士,那名男子名叫科斯蒂(Karol Kostyk),是租住在此處的租戶,而且與那隻狗有關。
獲得這樣的信息後,凌女士在2015年7月21日對屋主和科斯蒂興訟。實際上,科斯蒂並不是那隻狗的真正主人,狗主是科斯蒂的女友萬科維茨(Ewelina Wankiewicz)。她起初也不覺得凌女士被她的狗撲倒是什麼大不了的事情,直到科斯蒂接到法庭傳票,她才意識到事情鬧大了。
但萬科維茨也沒有主動出來承擔責任,而是讓她的男友繼續和凌女士進行司法程序,並且讓科斯蒂在2015年10月向法庭聲稱,那狗是他的。直到2016年2月18日,科斯蒂才改口稱他不是狗主。
得知情況有變之後,凌女士的律師先是立即與柯蒂斯的律師聯絡,要求柯蒂斯說明狗的真正主人是誰。但柯蒂斯的律師則聲稱,他的當事人不會說出狗主人是誰,直到在法庭上進行正式盤問時才會說。
凌女士一方沒有辦法,只好去安排這樣的盤問,但柯蒂斯那邊卻百般拖延,甚至更換了律師,讓許多司法程序又只能從頭來過。
一直拖延到2016年的9月9日,柯蒂斯才終於承認,狗的主人是他女友萬科維茨。而此時已是凌女士向柯蒂斯首次索取狗主人身分的7個月之後,也是惡犬傷人事件發生2年多之後。
得知實情後,原告向法庭申請,要求將萬科維茨也列入訴訟的對象。而萬科維茨則答辯稱,凌女士的要求已經過了追溯期,因為凌女士有整整2年時間做盡職調查,早就應該知道萬科維茨才是真正的狗主。
而且原告不應輕信房東的說法,將注意力只鎖定在柯蒂斯身上,因為該物業內有多名房客,原告應該對所有的租戶都進行調查,直到找到真正狗主為止。
而凌女士則表示,無論是房東、鄰居還是事件的目擊證人都以為,柯蒂斯是狗主;而且在2015年的10月時,柯蒂斯都還以狗主人的身分為自己辯護。直到2016年9月,原告方才知道狗主究竟是誰,並且在2017年4月17日向法庭正式申請把萬科維茨列入被告名單。
法官認為,原告通過多個渠道來確認訴訟對象,雖然調查結果和事實有差異,但原告有權進行修正,萬科維茨並沒有因此受到不公對待,不會影響她的辯護。因此法官批准了凌女士的申請,讓她終於得以和狗的真正主人對簿公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