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兩名持雙程證來港的內地男子,涉今年4月在不同地方打破車窗盜取車內財物,涉款逾3.9萬元,涉案車輛包括前發展局長馬紹祥的政府專車。兩被告昨承認3項車內盜竊罪,兩人均稱為籌醫藥費來港犯案。裁判官指兩人明顯有預謀犯案,各判監禁一年。 兩人認罪 各囚一年 辯方昨求情時指出,首被告彭景(28歲)因曾受霰彈槍所傷,腰間仍有81粒子彈有待清除,他任職外賣員,月入僅3000多元,因負擔不起數十萬元醫療費,才來港犯案;次被告黎松(23歲)則父親早前中風,他亦為籌父親的醫療費來犯案。辯方強調二人已有悔意。 另一人稱為中風父籌醫療費 裁判官判刑時稱,兩被告案發時帶備自製工具及有預謀來港犯案,屬加刑因素,但考慮兩人坦白認罪,各判監禁12個月。案情指出,兩被告於4月25日以鋼珠和橡筋製成「工具」,將鋼珠射破車輛玻璃窗,再盜取車內財物 ,包括馬紹祥的公事包、信用卡和小量政府文件,並以同一手法三度犯案。警方翌日拘捕兩人,在次被告身上搜出一件兩端綁有橡筋的皮帶製工具,二人在警誡下承認犯案。 【案件編號:WKCC215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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