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傅振中手機據為己有 示威者判200小時社服令
【明報專訊】社民連梁國雄前年帶隊狙擊出席活動的特首梁振英,「保衛香港運動」召集人傅振中亦召集多人到場聲討梁國雄,其間傅遺失了手機。有示威者見手機無人認領遂帶回家,被警方揭發。被告早前承認兩項盜竊罪,裁判官判其接受200小時社會服務令。
被告鍾焌熹(24歲,圖)早前承認盜竊傅振中的Sony手機及兩張他人的八達通卡,裁判官昨判刑時認同其社會服務令報告內容正面,認為被告已深切反省及獲家人支持,但不同意感化官建議的中度社會服務令刑罰,因為盜竊手機屬嚴重罪行,最終判處被告履行200小時的社會服務令。
事發於前年4月24日,社民連梁國雄帶領示威者到尖沙嘴藝術發展局頒獎禮會場狙擊梁振英,其間被告在地上拾到一部手機並交予梁國雄,梁多次問「有無人跌髐熅驉H」但無人理會,梁隨手把手機放在垃圾桶上,被告其後拿走手機。直至同年7月9日,警方因其他案件到被告家中調查,無意中發現涉案手機和八達通卡,揭發事件。
【案件編號:FLCC181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