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3名多倫多警員被控在酒店性侵一名女泊車抄牌員的案件續審﹐由辯方盤問女事主。辯方指﹐事主曾稱讚其中一名被告「英俊」﹐而事發當晚更與該被告調情,又穿著暴露的衣服想獲得男性的注意。辯方續稱﹐當晚事主出席派對時﹐早有打算與人發生性行為。
女事主被辯方律師處處進迫下﹐反稱相信是案發當晚有人在其酒中落藥﹐才令她全身虛弱﹔然而﹐當被問及何時及如何遭人落藥時﹐女事主卻無法交代。
3名被告Leslie Nyznik、Sameer Kara和Joshua Cabero皆為51分局警員,各被控一項性侵罪。他們涉嫌在2015年1月17日凌晨,在市中心一間酒店跟同分局的泊車抄牌員,進行未經同意的性行為。
昨由辯方盤問女事主,其中一名被告Nyznik的代表律師布萊克(Harry Black)引述事主一名女友人向警方錄取的口供﹐指女事主曾向友人表示﹐覺得Nyznik「英俊」(cute)﹐還說他「很有吸引力」。但女事主說﹕「我沒有這樣說。我只說﹕『我說他英俊,但只到他開口前。』」布萊克繼續追問﹕「而你還向她(友人)說﹐想對他做一點事。」女事主答﹕「絕無其事。」
庭上播放當晚舉行派對的酒吧閉路電視片段,雖然片段畫質欠佳,無法顯示事發經過,但事主供稱,片段顯示她跟Nyznik和其他警員談話,歷時約10分鐘。但布萊克則提出﹐事主當時其實正盡一切努力獲得Nyznik的注意,即是跟他調情。事主稱不同意布萊克的說法。
布萊克又攻擊事主當晚穿著暴露,試圖證明事主對3名被告有興趣。布萊克問﹕「參與派對的大多為正在飲酒的年輕男子﹐為何當晚還選擇穿開袖低胸衫前往派對﹖你這樣做是要吸引他們的注意﹖」
女事主答﹕「絕不是。」
布萊克繼而呈上另一閉路電視片段,顯示事主陪同Kara步出酒吧,沒有穿上大衣。1月的天氣為攝氏零下12度,布萊克提出,事主太想跟Kara在一起,因此在嚴寒下連大衣也沒穿。事主解釋,她寄放了大衣,「我不在乎寒冷。」
但布萊克提出,事主在案發前數日曾告訴Nyznik和Kara,自己將穿著一條短裙以便「更容易進入」,但事主否認曾這樣說。
她早前供稱,她參與該警員派對,因這些派對有利團隊合作或人際網絡。但被布萊克反問﹕「難道穿著開袖低胸衫就會有利團隊合作或建立人際網絡﹖」
女事主則答﹕「我當晚的穿著甚麼與團隊合作等無關。」
布萊克續說,事主當晚前往派對,早期望最後能在該酒店房內進行性行為,也遭事主斷言否認。
他指出﹐當晚女事主與被告前往脫衣舞俱樂部時﹐被告Nyznik與Cabero曾與在場一名脫衣舞孃調侃說﹐要帶她返回酒店房發生性行為﹐並由女事主負責拍攝。但女事主當時的反應是﹕「為何要我負責拍攝﹐難道我就不能加入你們(做愛)﹖」
女事主早前供稱﹐與被告坐上的士後﹐即突然感到劇烈的頭痛及視力變得糢糊。布萊克問女事主覺得為何會這樣時﹐女事主供稱﹐懷疑有人在她的飲料中落藥。但她則無法說出何時、何地及如何遭人下藥﹐只說那可能是一伙人在脫衣舞俱樂部時發生。
女事主則否認曾出此言。聆訊今日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