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申訴專員公署昨指出,本港市面出現聲稱保健食品,成分主要是中藥,但添加如小麥、礦物質等成分後,卻毋須註冊為中成藥。該署認為本港規管中成藥產品的機制可能存漏洞,令生產商繞過法例規管,或對市民健康構成威脅,決定主動調查衛生署和食物及衛生局對未註冊中成藥產品的規管。 如含中藥外成分 毋須註冊中成藥 衛生署表示,近期出現含中藥及非中藥成分的口服產品,其名稱、成分、宣稱功效等,與經中藥組審核後銷售的中成藥十分相似,可能對市民構成健康風險,政府已向中藥組提出修訂《中醫藥條例》「中成藥」定義。中藥組已成立專責工作小組,審視修訂「中成藥」定義,並提供意見及交由政府考慮。 政府將配合申訴專員公署調查。 申訴專員公署表示,今次調查範圍包括《中醫藥條例》中成藥定義、政府對含中藥成分的中成藥保健食品的規管是否足夠等,歡迎市民於下月前向該署提交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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