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台灣政府沒有收留受逼害者或難民的機制,去年曾有台灣立委因本港的「銅鑼灣書店事件」提案要求修例,加強保障港澳受逼害者可到台尋求庇護且獲居留權,但至今未有進展。有份提案的民進黨立委尤美女向本報表示,如現有港人逾期居留望獲留台有很大困難,風險亦大,如當局收到舉報,「很大可能被遣返香港」。 何俊仁:「受法庭逼害」尋庇護難信服 律師何俊仁表示,香港被公認為是「法治之區」,如有人要到外國尋求庇護不容易,「除非是李波、林榮基所遇到的情G」,如以「受香港法庭逼害」等理由尋求庇護,較難令人信服。 現時台灣的《香港澳門關係條例》列明,對因政治致安全及自由受緊急危害的港澳居民,得提供必要援助,陸委會負責審查其資格。立委尤美女表示,條例中的「政治因素」定義不明,獲批可能不大,冀修例後可擴至涉「屬於特定社會團體或持特定政治意見」的申請。 另外,香港與台灣沒簽訂「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協議」或「移交逃犯協議」,兩地無警務協作機制。去年4月,荃灣工廈水泥棺藏屍案3名疑犯潛逃台灣,同行友人向台警舉報,兩地警方首以「行政安排」名義合作,台灣警方以3人「逾期居留」為由驅逐出境,港警在同一航班「暗中看守」,抵港後將之拘捕。消息稱,李倩怡所涉罪行不如謀殺嚴重,港警未必會以「行政安排」名義尋李女下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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