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問稱新版經兩年討論
【明報專訊】曾擔任2011年及2015年版「明法達義──《基本法》學習教材套(初中)」顧問的基本法推廣督導委員會成員李浩然說,在最新的「憲法與《基本法》」教材,自己同樣以顧問形式參與修訂工作。他說,教材修訂經過兩年討論,由多方專家、前線教師、律政司及教育局人員反覆討論。
指專家教師律政司官員反覆討論
教材中的短片以班主任及校長比喻中央人民政府與香港特區關係,李認為比喻準確,加上任何課程設計,除了考慮法律,亦要考慮其他因素如是否易明、受眾年齡等,盡量以貼近生活的方式讓初中生明白艱深的憲制關係。他又說,早在「明法達義」2015年重印版中,已使用班主任及校長的比喻來形容中央與特首的關係,今次只是以短片形式呈現,交代香港的政治結構,加上短片後部分有提及特首由選舉產生,配合其他章節,整體了解基本法不同條文。
至於將《基本法》關於人身自由相關內容抽前,以表列形式放在「香港居民享有的基本權利與自由」中,他認為法律上的解釋沒有分別,今次教材非否定有關內容,只是表達形式有別,「提供多個花樣予老師」,如果教師不認同教材,可自行制訂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