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克區域政府要求省府授權 開徵新稅解決基建資金不足
【明報專訊】約克區域政府已要求安省政府授權擴大稅基,讓區域政府可以開徵更多新稅,以解決基礎建設資金不足問題。
約克區域議會主席兼區域政府首席執行官埃默森(Wayne Emmerson)說﹕「目前約克區的財政收入來源主要包括物業稅、城鎮建設開發費、向市民開出的各種罰金收入以及投資收入等﹐這些收入已經遠遠不能滿足區政府的各項基礎建設投入和保持可持續財政支出。」
根據2017年的預算研究﹐到2031年約克區的基礎建設投資規模超過65億元﹐其中只有37億元可納入「2017年基礎建設開發附例」( 2017 Development Charge Bylaw)收取建設開發費﹐這些資金來源並不足夠。
此外﹐區域政府還發現因應人口增長,另外有15億元與建設開發有關的資金,必須要尋求其他財政途徑給以解決。
區域政府職員計劃明年初向區域議會遞交報告修訂「基礎建設開發附例」﹐透過收取更多的建設開發費,增加區域政府收入。
約克區域議會屬下財政及行政委員會主席、烈治文山市市長巴羅(David Barrow)表示﹕「我們正在效仿多倫多市尋找其他的財政收入來源﹐解決建設投資不足問題。」
多倫多市在2006年經省府批准通過了「多倫多城市法案」(the City of Toronto Act)。該法案授權多倫多市政府可以額外收繳以下稅收充實財政,現今多市市府可以透過下列途徑,開徵稅收,它們包括﹕土地轉讓稅﹔汽車登記稅﹔第三方簽字稅(即廣告標板稅)﹔酒精稅﹔煙草稅和娛樂稅等等。多市去年透過土地轉讓稅獲得的稅金逾5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