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珀幕僚長付款捲開支醜聞 操守專員裁定違利益衝突法
反對黨促騎警提出檢控
(渥太華25日加新社電)前總理哈珀的幕僚長賴特(Nigel Wright)捲入參議員達菲(Mike Duffy)的開支醜聞﹐沒被檢控﹐聯邦操守專員周四公布一份報告﹐給他重重打了一記耳光。
期待多時的報告周四出爐﹐操守專員道森(Mary Dawson)指摘賴特﹐說他觸犯《加拿大國會法》(Parliament of Canada Act)、《利益衝突法》(Conflict of Interest Act)﹐親自付款9萬元﹐幫忙達菲償還不當申報的生活津貼。
道森說﹐賴特給達菲金錢﹐達菲同意用這筆錢償還參議院﹐承認他出錯。「賴特不適當地助長參議員達菲的私人利益」﹐他不需動用自己的錢財。那麼做﹐就是違反利益衝突法規。
此外﹐操守專員說﹐賴特觸犯法例另一條款﹐賴特恃仗總理幕僚長職位﹐慫恿保守黨掌櫃、參議員格斯藤(Irving Gerstein)與加拿大保守黨基金(Conservative Fund Canada)﹐從黨庫掏錢償還達菲的開銷。
賴特捲入達菲的開支醜聞﹐不用面對刑事控罪﹐達菲卻被控31項罪名﹐包括詐欺、破壞誠信、賄賂。賴特擔任控方證人﹐去年春天庭審結束﹐法庭裁定達菲全部罪名不成立。
人們有個疑問﹐為何達菲被控收賄﹐行賄一方賴特沒遭檢控﹖
有人批評皇家騎警﹐說它未能援引《加拿大國會法》﹐控告賴特。一些國會法律專家相信﹐引用那項法例﹐大抵就能定罪。《國會法》一條從未援用的條款說﹐可起訴的罪行是補償在職參議員﹐涉及「參議院報帳、爭議、逮捕行動或其他事務」。
新民主黨國會議員安格斯(Charlie Angus)說﹐道森指出問題﹐他感到欣慰。他一直催促皇家騎警解釋﹐為何不依法檢控賴特。
道森在報告中說﹐賴特給達菲金錢﹐「已夠嚴重」﹐騎警最少可考慮﹐援引《加拿大國會法》﹐控告賴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