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明文禁留學生經營代購 每周營運超20小時則違例
勿忘報稅 否則日後申請移民會受影響
【明報專訊】近年中國留學生出國留學時,會經營代購生意,替國內親友以至顧客在海外購物,寄回國內,購取差價或服務費。這樣做屬自僱營商,在美國是違反學生簽證,會被拒再入境或遞解出境,加拿大在這方面沒那麼嚴格,但亦無明文規定學生可以自僱營商。有移民顧問提醒,做代購的學生,每星期最好不要做超過20小時的經營,並記緊報稅。
對於留加中國學生以自僱方式經營網上代購,移民部是否許可,移民部不作正面答覆,只表示簽證學生若要合法工作,若能滿足標準,在校園內外都能夠工作。
本地移民顧問吳冰表示﹕「按照加拿大政府的規定﹐持有留學簽證的國際留學生在校讀書期間允許利用業餘時間打工賺錢﹐不需要單獨申請工作授權(work authorization)。但是要注意的是﹐校外打工時間每周不能超過20小時。
「對於許多國際學生利用網絡從事代購、網上開店等商品交易活動﹐移民部是默許的﹐算作『自僱』工作﹐按照『校外打工』要求規範。」
吳冰特別指出﹕「一些中國留學生從事網上代購工作﹐以為沒有僱主不存在僱傭關係﹐所以就不遵守移民部的規定﹐或者不主動去報稅﹐這樣做是不對的﹐它可能影響到你畢業後申請移民問題。
「學生畢業後申請移民時﹐移民表格中有一欄是要求填報申請人在校期間的打工和收入﹐如果你作假﹐一旦被查出來﹐將影響你的移民申請。
「還有一種情況﹐如果你從事網上代購交易頻繁﹐移民部就會懷疑你是否超出了每周20小時打工的限制﹐這種情況很容易被移民部盯上﹐成為被抽查對象。
「總之﹐學生們無論從事何種工作﹐只要以營利為目的﹐都應該遵守移民部的規定﹐主動申報收入﹐避免影響到將來的移民申請。」
一位姓沈的會計師談到﹕「就我了解﹐每年報稅的中國留學生很少﹐這主要是因為許多中國學生沒有報稅意識﹐還有的留學生錯誤認為報稅就是給政府交錢對自己沒有任何好處﹐也有的留學生沒有意識到﹐任何收入不管你是給老闆打工還是自己經營網店﹐都是屬於『工作』範疇﹐應主動申報收入。」
根據加拿大聯邦移民部的規定﹐國際留學生在校讀書期間合法工作要滿足如下標準﹕
•擁有有效的學習允許( study permit)﹔
•必須是全時間學生(full-time student)﹔
•必須是在加拿大公立大學或學院﹐或者加拿大政府授權認可的私立學院﹐攻讀專業的學位證書課程﹐語言培訓等非專業課程除外﹔
•符合上述條件﹐允許在校園內(on campus)和校園外 (off campus)打工。在校園外打工常規學期內每周最多不超過20小時﹔寒、暑假以及春季短休(spring break)期間可以全職打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