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曾因醉駕而被停牌兩年的餐廳東主,復牌不足1年後再次醉駕,撞斃76歲油麻地果欄工人,當時東主體內酒精濃度超標近兩倍。他昨承認危險駕駛致他人死亡及醉駕兩罪,法官指摘他奪去無辜生命,判囚2年半及停牌5年。 停牌5年 辯方求情時表示,被告李家強(42歲)從小患耳疾,影響其說話能力,但他一向工作勤奮,照顧妻兒。案發時被告經營規模不大的餐廳,月入約1.8萬元,他在餐廳身兼多職,包括廚師及招呼客人,事發當日他應客人邀請,迫於無奈下才喝酒,事後已後悔不已,餐廳亦已結業,他案發後已即時認罪。辯方稱,被告已承諾不再駕車,甘願被法庭吊銷駕照及接受監禁。法官考慮被告於2013年因醉駕,被判緩刑18個月及停牌兩年,認為法庭曾給予他機會,遂判被告監禁及接受駕駛改進課程。 控方案情指出,去年5月14日約凌晨5時40分,有警員在油麻地警署外附近道路發現被告的私家車停泊在路上,同時有大堆橙散落一地,被告其後要求警員召救護車,並承認撞倒人。男事主朱勇明當時被撞至躺在地上,口部吐血,送院後證實不治。被告當時的酒精呼氣濃度為每100毫升有65微克,比法定標準22微克多近兩倍。 【案件編號:DCCC115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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