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特首梁振英涉藉民建聯周浩鼎提出大幅修訂立法會UGL委員會調查範圍的建議,涉及47項大小修訂。「法政匯思」成員任建峰對比立法會原建議與周浩鼎修訂建議,質疑修訂是想減少調查範圍的灰色地帶,並透過修訂「擺一些立場出來」,引導調查。曾任立法會議員的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認為,相關修訂與原本文件的性質大致相同,「無甚特別」。 立法會專責委員會在3月27日提出調查範疇,建議4範疇15項內容,主席謝偉俊在4月24日向秘書處送交周浩鼎其後提出的修訂。在第1項調查範疇,即梁振英與UGL所訂協議的背景、性質及詳情,修訂後調查項目新增澳洲傳媒公開UGL協議文本的真偽,和梁振英若有簽訂協議,當日是否已當選特首等。 任﹕增「執政無利益衝突」印象 任建峰質疑,有關修訂是嘗試為已公開文件「加一層疑問」,並欲藉有關修訂,顯示梁振英簽訂協議時並未當選或就任特首,加強「執政時無利益衝突」的印象。 在第2項範疇,修訂版本把調查《基本法》第47條的申報規定,收窄至第47條「財產申報」的申報規定。基本法第47條除要求特首申報財產,亦指明特首須「廉潔奉公」,任建峰質疑這是想將調查範圍限制到「只講財產申報」。 在第3項「利益衝突」調查範疇,修訂將「在梁先生就任行政長官後,UGL協議的條款是否依然有效」,擴充至「在『UGL完成收購DTZ及』梁先生就任行政長官後,UGL協議的『全部或部分』條款是否依然有效,『若只是部分條款有效,哪些條款有效』」。任建峰質疑,這或是以此表達協議內部分條款與涉事人無關,同時「錢仍可照收」。 湯﹕令調查範圍「更確實」 不過湯家驊認為,大部分修訂令秘書處擬備的調查範圍「更確實」,這些修訂與原本文件的性質大致相同、「無甚特別」,「表面看是符合調查」。問及修訂疑是梁振英向周浩鼎私下提出,湯家驊稱,受查者提出意見不一定不符合公義,因受查者想令調查更聚焦,意見是否獲接受由議員決定,而議員為何與官員私下接觸,是政治道德問題,不是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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