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紀收買樓入場費違法
地產局發警告呼籲舉報
授受皆悅難禁 警方抓人最終也釋放
【明報專訊】安省地產局上周向經紀發出通告﹐稱當局留意到有經紀收取「入場費」﹐現正調查事件﹐並鼓勵任何知情者向當局舉報。不過﹐有經紀認為「單靠安省地產局的一紙通知,根本不起作用。」
一名資深地產經紀透露,曾有一名地產經紀因為向所代表的買家收入場費,兩次被警方拘捕。
目前大多倫多地區的樓市供應短缺,有經紀也趁機收取以「入場費」。過去這情況多發生於獨立屋、半獨立屋和鎮屋身上,一個位置好的獨立屋屋盤﹐入場費可能要15萬元。
買柏文入場費2萬元
至近期﹐由於屋價愈來愈高﹐加上貸款愈來愈難﹐於是戰場由獨立屋轉至柏文﹐由於預測未來幾年﹐柏文樓價繼續向好﹐於是買家近來轉向搶購柏文樓花﹐買家為了在激烈的競爭中獲得心儀單位,亦甘心接受這條潛規﹐寧願多付2萬至2.5萬元的入場費。
一位資深華人地產經紀稱,近兩年大多倫多地區新樓盤出得少,買家數量卻是有增無減,「入場費」也就自然衍生出來。
該經紀舉例稱,例如某家房產開發商推出50個單位,他們會把這批單位交給一些專賣新盤的地產經紀公司包銷,而這些公司就安排四、五位資深的經紀做推銷。
「開發商其實早已給要出售的每個單位準備了幾千至萬元不等的佣金給帶來買家的經紀。但在目前這樣純粹賣家市場的情況下,負責包銷的一些賣家經紀往往因為包銷費用大,當買家經紀帶客戶來的時候,賣家經紀就說明,買家經紀是沒有佣金的,買家經紀如不想白幹一場,就只能向買家要。」
買家經紀往往會先向買家說明﹕「如想加入買房的戰局,首先要拿一筆用於打通關節的『入場費』。
「誰給的錢多,誰給的錢快,誰就能更早入場,才能優先獲得挑選單位的權利。
兩廂情願買家理解
「關鍵是,經紀早向買家聲明,這是一筆有去無回的必要費用,過後不會計入房屋按揭的首期。如經紀和買家就這事達成共識,那就沒有問題。
「對買家來說,他們願不願意交這筆入場費呢?要看他們買的是第幾期,如是第一期,十有八九會有成交。
「一般來說,入場費大概是2萬至2.5萬左右,這麼貴還有人肯交?因為第二期推出時,地產商往往會起價,同樣的房子會加價6萬至10萬,買家覺得不如在第一期時交了入場費,還能省回更多的錢。
雖是違規卻非詐騙
「至於此舉有否違反地產經紀的行為守則?肯定有,甚至都已經犯法了。我知道之前有一位經紀就曾因此兩被警察抓了,但又放了出來,因為那經紀的客人說得很明白,他是自願交這筆『入場費』的,同時也非常清楚這筆錢的去向。那被抓的經紀自己也有道理,他既沒有恐嚇,也沒有欺騙他的客戶,警察憑什麼抓他?」
他說﹐在樓房市場熾熱下﹐經紀根本不必恐嚇或欺騙,買家亦主動把錢送上來,要求經紀去打通關節。
「拿到樓才是硬道理,才是有本事的經紀﹔否則﹐即是再潔身自好,拿不到樓,客戶下回再不來找你。」
為了這個事情,這位地產經紀已經損失了起碼十多個客戶,所以他現在主要就是在做賣樓,代客搶樓花的事情做得少一些。
他認為,只有當市場恢復正常,買賣雙方逐漸趨於平衡的時候,「入場費」這個才會自然消失。否則﹐「單靠安省地產局的一紙通知,根本不起作用。」
另一位地產經紀也表示,買家更關心的是否能買到樓,而不理會成本是否合理、合法。
「現在已經形成了一種逆淘汰,那些願意遵守規則的客戶,根本買不到房,只有『茅招』頻出的買家和經紀,才能獲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