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捉螺遭浪捲 同伴救人遇溺 先落水者抱石無大礙 救人婦命危
【明報專訊】一名女子昨午下班後與同事到石澳岸邊捉貝類時意外被大浪捲走,同行女工冒險拯救亦告遇溺,岸上同事立即報警;水警及消防船趕至分別救起兩女送院,落水救人女工情况危殆,首先遇溺女工無大礙;警方列作「有人墮海」案處理。
石澳高球場任職 下班結伴捉螺
墮海兩名女子中,因救人遇溺的61歲姓柯事主昏迷送院,經搶救轉往深切治療部,情况危殆;先遇溺的55歲姓林事主手腳擦損清醒送院,經治理情况滿意。事後柯婦的家人趕至醫院得悉情况,憂心不已。
據悉,柯婦已婚及育有兩子,其中一兒子讀大學,一家居於石澳村;柯婦在石澳鄉村俱樂部任職花王,與林婦為同事。柯婦不時趁下班與同事結伴到石澳高爾夫球場附近石灘及沙灘捉貝類海產,包括摸蜆及捉螺等,並會把收穫烹煮享用。
目擊者:救人婦熟水性 不敵大浪
消息稱,昨午5時許,柯、林及姓楊女同事在下班後一同到石澳高爾夫球場附近後灘一帶捉貝類海產,其間捉到不少石蠔及螺類;疑林婦愈行愈出在海中遇上潮漲,不慎被大浪捲走,岸邊的柯婦見狀,奮不顧身出海拯救,詎料與林婦同被大浪捲出海中遇溺,岸上的楊婦大驚報警。楊婦見兩同事不住奮力向岸邊游去,未幾林婦成功抱住大石穩定身形,柯婦則被大浪愈捲愈遠,未幾不支遇溺。水警及消防船迅速趕至,分別救起抱住大石的林婦及海中遇溺昏迷的柯婦送上岸,再由救護車送院救治。
目擊事發經過的楊姓女工表示,落水救人柯婦是石澳人,一向「熟水性」,但事發時不敵大浪被捲至遠處遇溺;她憶述意外時猶有餘悸,對柯婦獲救感到非常高興,認為是「好人好事」。
救生員:拋物助遇溺者返岸
港九拯溺員工會前會長郭紹傑表示,市民如發現有人遇溺,應先大聲呼救尋求協助,並在現場尋找輔助物如水泡、竹等拋進水中,以協助遇溺者返回岸邊。他強調,市民若未曾接受拯溺訓練,即使懂游泳亦不建議「貿貿然下水近身拯救」,以免發生危險,「變成另一個遇溺者」。
郭紹傑建議,進行任何水上或岸邊活動前,應注意天氣報告及帶備足夠安全裝備,切記「欺山莫欺水」。他又提醒岸邊地方非常濕滑,活動時應避免穿拖鞋,更不應單獨進行水上活動,若能穿著救生衣會較好,即使不幸墮海亦能較易浮在海面待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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