較高價購私人發電 引入「上網電價」推可再生能源
【明報專訊】兩電新管制協議加強推動能源效益及節能方面的措施,進一步推動可再生能源發展,包括參考海外地區引入「上網電價」政策,容許兩電以高於一般電費水平的價格,購買私營機構以可再生能源系統產生的電力。中電表示,購買再生能源的大原則是讓參與者降低再生能源的回本期。
推「可再生能源證書」
政府在今年初公布的《香港氣候行動藍圖2030+》已提及「上網電價(Feed-in Tariff)」政策,在此制度下的可再生能源生產者可就其生產電力,按高於一般電費水平的價格出售予電力公司,以減低發電成本,為推動可再生能源帶來誘因。
環境局長黃錦星昨表示,兩電透過上網電價政策而回購的可再生能源將提供予所有用戶使用,而除了上網電價政策,新協議亦會推行「可再生能源證書」,私人機構等消費者可自願以較高於一般電費水平的價錢購買證書,向社會展示其營運或活動可減低碳排放,而兩電出售證書的收入,有助減輕推行「上網電價」計劃對一般消費者帶來的電費影響。他又指出,兩電會改善分佈式可再生能源系統接駁至電網的安排,方便市民採用這些環保、潔淨的能源系統。
中電副主席阮蘇少湄表示,購買再生能源的電價細節有待與政府商討,大原則是讓參與者降低再生能源的回本期,如20年回本;至於可再生能源證書的電價水平,亦要顧及吸引力,令可再生能源發展成本不會對普通電價帶來壓力。
世界自然基金會香港分會歡迎政府引入上網電價政策、可再生能源證書制度及改善分佈式可再生能源系統接駁電網的安排,建議政府仿效澳門及歐洲地區,將購買太陽能電力的初期價格訂為每度電4港元(中電及港燈住宅電費現分別為每度電1.132元及1.049元),以起動本地的可再生能源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