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安省開徵的海外買家稅,名為非居民投機稅(Non-Resident Speculation Tax,簡稱NRST),非加國公民或永久居民在大金馬蹄地區(Greater Golden Horseshoe)地區買房地產,需繳付15%稅款。相關法案仍待省議會通過,立法後將追溯有效期至4月21日(即今日)。在4月20日或以前簽署的買賣合約不受影響。
獲豁免繳交NRST的包括難民和獲安省提名的移民(Ontario Immigrant Nominee Program)。後者必須在購屋時已確認獲省府提名,而且購入的物業需作主要居所。
若海外買家的配偶為加國公民、永久居民、難民或省提名移民,而兩人一同購屋,將不用繳付NRST;但再有海外買家加入,3人一同購屋,便不獲豁免。
留學生買樓亦可申請退稅
以下3種情況都可申請退稅:
海外買家在購屋後4年內,獲加國公民或永久居民身分;留學生在買樓時,已在認可的安省教育機構,以全日制學生的身分就讀至少兩年;海外居民在買樓後,連續一年在安省合法工作。
申請退稅的人士必須獨自,或僅與配偶擁有相關物業,期間該物業必須是申請者的主要居所。申請者需提交證明文件,一旦獲批,當局會以利息支付退稅。
將推行措施的大金馬蹄地區包括Brant、Dufferin、杜蘭(Durham)、Haldimand、荷頓區(Halton)、咸美頓(Hamilton)、Kawartha Lakes、尼亞加拉(Niagara)、Northumberland、皮爾區(Peel)、彼得堡(Peterborough)、閃高(Simcoe)、多倫多、滑鐵盧(Waterloo)、Wellington和約克區(York)。
NRST不包括在現行的土地轉讓稅內,需繳交NRST的人士包括非加國公民、非永久居民、海外公司(foreign corporation)和應納稅受託人(taxable trustee)。海外公司包括在加國以外註冊的公司;即使公司在加國註冊,若公司被外國人或另一外國公司控制(除非公司在加國上市),都被當作海外公司。應納稅受託人則為外國實體冠名的受託人,或以加國公民、永久居民或公司冠名,但受益人為外國實體的受託人。
NRST適用於1至6間住宅的土地住宅轉讓,單家庭住宅包括獨立屋、半獨立屋、鎮屋和公寓單位。單家庭以上住宅包括雙層複式(duplexes)至6層複式(sixplexes)住宅。NRST只適用於住宅用地,若地皮是混合用途,業主只需就住宅部分繳稅。
只要買家一方有人是海外買家,就必須繳付NRST。舉例4人購買一住宅土地,其中1人為外國買家,購入該土地25%份額,也要繳交全額NRST;全部買家都要為此稅項負責,若該海外買家沒有繳稅,其餘買家即使是加國公民或永久居民,也需代為繳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