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特首梁振英興訟控告會計界立法會議員梁繼昌(圖)就UGL事件發表的言論誹謗,梁繼昌一方昨向聆案官申請延期呈交答辯書,以有更多時間查閱立法會會議紀錄等文件;但梁振英一方反對,指本案指控簡單直接,被告已有足夠時間準備。聆案官終批准延期申請,認為誹謗案與一般案件不同,各方需時調查。 梁振英一方反對延期 指案件簡單直接 梁繼昌原定須於周二(18日)或之前呈交答辯書,其代表律師昨向聆案官表示,本案牽涉特首控告議員,故被告準備答辯書時,須格外小心查閱傳媒報道、新聞稿及立法會會議紀錄等相關文件,確保不會遺漏任何抗辯理由,故申請將提交答辯書的期限押後14天,今次是首度申請寬延期限。 梁繼昌一方續指出,上周二(11日)曾就申請去信梁振英一方,惟對方未有回應,其後被告再次去信,原訴回覆稱本案簡單直接,被告應可準時呈交答辯書。原訴一方昨表示,本案申索內容直接易懂,被告只需決定有關言論屬真確,或有合理辯解而提出言論作抗辯理由。 聆案官表示,誹謗案與一般案件不同,各方需時調查,一般情G下申請寬延期限是合理做法,故批准有關申請,被告須於5月2日或之前呈交答辯書,同時頒令被告須支付800元訟費,並提醒被告其後如再申請延期或會被處罰。 【案件編號:HCA53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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