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司法部長王州迪(Jody Wilson-Raybould)本月底與各省司法廳長開會﹐商討如何解決法庭聆訊延誤問題。她說﹐會議其中一個議題不是追究責任。
司法部廳長要研討﹐如何處理最高法院去年夏季的裁決﹐它為法庭聆訊定下期限。
那是佐敦判令(Jordan decision)﹐在各省法庭造成混亂。
最高法院去年7月裁定合理的庭訊延誤﹐省級法院不應超過18個月﹐高等法院不得超過30個月。
最高法院定下案件聆訊期限﹐結果法庭撤銷一些嚴重案件﹐包括魁北克省本月稍早前一宗案件﹐一名男子被控殺妻﹐由於案件審訊延誤太久﹐法庭暫緩控罪。
自那以後﹐各方公開爭論﹐如何解決這個問題。各省認為﹐聯邦政府應該盡快填補聯邦高等法院的司法職位空缺。
王州迪指出﹐各省仍要承擔較大責任﹐因為大部分刑事案件屬於它們管轄範圍。
王州迪接受加拿大廣播公司電台(CBC Rado)《眾議院》(The House)節目主持人霍爾(Chris Hall)訪問﹐她說﹕「司法是共同責任﹐省級法官處理99%的刑事案件。」
她又說﹕「全國所有管轄區共用同一刑事法﹐部分地區的聆訊延誤多﹐我們要探討原因。」
安省司法廳長納啟(Yasir Naqvi)促請聯邦政府﹐盡快填補司法職位空缺﹐探討司法系統的根本變革。
魁北克省也要求聯邦政府增聘法官﹐魁省司法廳長瓦莉(Stephanie Vallee)堅稱﹐魁省高等法庭的聆訊延誤﹐聯邦政府難辭其咎﹐因為它放慢步伐﹐遲遲未能填補魁省高等法院的14個司法職位空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