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內湖女童小燈泡命案,士林地院13日進行言詞辯論,王景玉再度當庭下跪,向出庭的「燈泡媽」王琬瑜道歉,並說「我知道錯了,請你們原諒我。」但王琬瑜未抬頭理會,僅表示「再重的刑度也喚不回逝去的生命,相信法院會作出適法的判決。」辯護律師則強調有精神障礙不能判死。全案下月12日宣判。 發生在去年3月28日小燈泡命案,凶嫌王景玉不顧燈泡媽在旁,狠砍小燈泡致死,法官13日再度提示當初驗屍報告時,燈泡媽難掩心中的難過,眼淚滑落臉頰。 開庭前,王琬瑜在臉書發表2600多字文章,並當庭呈給法官,希望能依據王嫌生命史、人格發展史、重大機轉以及犯罪心理成因,預防犯罪發生,而不是事後以除錯方式將被告棄置不用,她形容社會「需要拆彈人員,不是等到爆炸後再來清理現場」,才能讓小燈泡的犧牲,在絕地塈鋮儢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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