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紀律部隊人員宿舍數量有限,據保安局資料顯示,截至本月1日,共有7260名符合入住資格的人員未獲編配宿舍。現時各紀律部隊主任級人員平均輪候宿舍約1至3年;員佐級人員平均需要輪候約4至7年。署理保安局長李家超昨以書面答覆立法會查詢時透露,過去3年共有22名已退休的紀律部隊人員,其遷離寬限期已過卻仍未遷出宿舍,個案最終轉介予律政司跟進。 132人延長寬限期 立法會議員鄭松泰質疑,紀律部隊人員輪候多時仍未獲分配宿舍,與有人退休後仍長期佔用宿舍有關。李家超在書面答覆中指出,律政司將對該22人展開茈O遷出的程序,如向法庭申請遷出令,目前有2人在程序進行期間遷出宿舍。 保安局又指出,根據規例,居住宿舍的紀律部隊人員由離職或開始退休前假期起不再符合居住資格,須於兩個月內遷離;如未能於限期內遷出,則可向部門提供充分理由,在獲酌情權下多留一個月。但資料顯示,截至本月1日,仍有132名已退休的紀律部隊人員在3個月寬限期後仍居住宿舍。保安局解釋,這批人員在具特別恩恤理由下向部門提出申請,獲批延長寬限期,但須繳付市值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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