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去年4月,5個月大男嬰被社工發現沒有氣力及笑容,送院後被證實脫水,一度有生命危險,事後揭發其無業父母至少3至4天餵奶不足,但兩人對兒子情G表現冷漠,甚至只顧玩電話。夫婦昨承認虐兒罪,辯方求情指照顧經驗不足,被裁判官斥責「30幾歲人,成年人,就算唔識照顧,會求助赯嚏v。男嬰母親昨腹部隆起,據悉原已育有12歲長子的她再度懷孕。
社署:已申保護令 交保良局照顧
署任主任裁判官杜浩成昨指,須考慮兩被告的刑期,將案件押後至4月26日待索取背景報告後判刑,其間夫婦還押。社會福利署昨回應表示,保護家庭及兒童服務課(沙田)正跟進有關個案,去年5月已為男嬰申請保護令,男嬰現交由保良局照顧,署方會繼續跟進,為他們提供適切服務。
沒帶男嬰打防疫針
控方案情指出,無業的夫婦現年分別35及36歲,婦人前年11月誕下案中男嬰,男嬰當時健康情G正常,體重約2.89公斤。兩個月後,男嬰到健康院檢查,被發現體重僅4.16公斤,比同齡嬰兒輕。醫生曾提醒兩被告正確餵哺嬰兒的方法,其後亦有社工跟進。
由於兩被告多次未有帶男嬰打防疫針,去年4月2日社工家訪曾作提醒,男嬰父親稱因忘記日子未有前往。5日後,兩被告又沒有帶男嬰打針,社工一直未能聯絡兩被告。至4月18日,社工再次家訪欲帶男嬰前往打針,早上9時到達涉案單位,兩被告似剛剛起H,社工發現男嬰沒有氣力及笑容,要求夫婦出門前餵奶,男嬰飲奶時表現口渴。
醫生:疑至少3天餵奶不足
男嬰在母嬰健康院被發現有脫水、發燒、心跳快及體重過輕,需即時入院,醫生及後證實男嬰脫水、尿液濃度高,指男嬰恐怕有生命危險。惟社工指兩被告自男嬰到健康院後,一直表現冷漠,只顧玩電話。男嬰入院後情G好轉,醫生認為兩被告最少3至4天餵奶不足。警方其後拘捕兩人,兩人警誡下稱經驗不足,堅稱有恰當照顧男嬰及餵奶,男嬰父親指自己責任較大,因妻子早前生病,主力由他照顧男嬰。
母另育12歲子 出生後交外婆照顧
辯方昨指出,男嬰的母親另育有12歲兒子,但兒子自出娘胎已交予其外婆照顧。辯方求情時表示,今次事件對男嬰並無造成永久傷害,但杜官指不能太快下定論。辯方又稱兩被告已知錯,兩人缺乏照顧嬰兒經驗才導致今次事件發生,但杜官質疑「抑或太集中精神玩手機呀?」
【案件編號:STCC14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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