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過佔旺區被檢控 男子告「一哥」索償
【明報專訊】曾在「佔旺」期間被插眼及反鎖右手,導致左手手腕骨折、雙眼微絲血管破裂等的市民,早前獲撤襲警罪並獲民事賠償近19萬元,他認為警方屬惡意檢控及濫用職權,日前再入稟高院向警務處長索償。
早前撤襲警罪 獲賠近19萬
原訴人梁偉文(譯音)在入稟狀表示,2014年11月30日晚上11時,他沿旺角彌敦道前往太子方向前進,當時有一群人在彌敦道585號外行人路聚集,其間兩名警員在沒有任何警告下,突然將人群中的原訴人從行人路拉走,再壓在地上,並以襲警罪拘捕他,將他帶往觀塘警署拘留。翌月3日,梁被警方正式起訴一項襲警罪,律政司於2015年1月申請撤控獲法庭批准。
原訴人指出,警方明知他沒有任何襲警嫌疑,仍然拘捕他,質疑警方非法拘捕,其後警方將他拘留在警署亦屬非法禁錮,又稱警方知悉他無襲警仍繼續起訴,屬惡意檢控及濫用職權,令原訴聲譽受損及蒙受損失,但入稟狀未有透露索償金額。
稱家人被捕受傷致死 市民入稟索償
另外,有市民稱家人於2012年在西隧九龍出口、油麻地附近被警方拘捕後,遭警員使用過分武力,令家人受傷,一個月後身亡。其家屬早前興訟向警務處長索償,案件昨提訊。庭上透露,事主陳輝煌(譯音)當時曾遭警員叉頸提起身體。死因庭將於今年5月8日展開研訊,預計需時8天。聆案官表示,須待死因研訊完成後再處理索償案。
【案件編號:HCA708/17、HCPI120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