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警方設自願自首日 鼓勵非暴力罪通緝犯投案
創加國先河 當事人仍要出庭
(哈利法克斯21日加新社電)哈利法克斯警方在加拿大率先設定自願自首日﹐鼓勵通緝犯自首。
哈利法克斯警方計劃﹐在4月29日舉辦第一次主動自首日﹐人們可到北達特茅斯社區中心(Dartmouth North Community Centre)自首。
督察莫澤(Insp. Don Moser)說﹐美國許多地方都有採取這類措施﹐例如新澤西州。據信﹐哈利法克斯下月的自願自首日在加拿大創先河。
莫澤說﹕「想不起加拿大有類似方式。」
他說﹐主動自首日的目標是減少哈利法克斯警隊的非暴力罪案通緝令。目前﹐仍未執行的拘捕令有684道。
人們響應警方的主動自首計劃﹐先要出示身分證明﹐按指紋﹐拍照﹐定下法庭聆訊日期。
他們還有機會﹐透過電話諮詢法律意見。
此外﹐他們會有各類社區支援服務的轉介信息。
莫澤說﹕「我們給主動自首的人機會﹐在中立的場地自首﹐解決問題。我們主要針對非暴力犯案者﹐那些較輕的罪行。」
莫澤強調﹐自願自首不算特赦﹐當事人仍要出庭﹐面對控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