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山甲董事長」緩刑罰款
[2017.02.21] 發表
【明報專訊】內地近日接連爆出煮食穿山甲的事件,繼網民爆出香港的「穿山甲公子」、深圳的「穿山甲公主」後,又出現了一名「穿山甲董事長」。
去年底,雲南西雙版納藍景新能源有限公司的余姓董事長(曾用名余峰)託人購買了3隻穿山甲並肢解、取鱗和冰凍。余峰等人因犯下「非法收購、運輸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被法庭判處不同刑期的徒刑;其中,余峰身為主犯獲刑最重,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緩刑兩年,並罰款2萬元人民幣。
更多中國新聞
H7N9病毒大突變 染病台商 對克流感有抗藥性
【明報專訊】禽流感續燒,中國大陸前日通報2例H7N9人類病例,發現病毒出現突變,對禽類更具致病性。衛福部疾管署昨召開專家會議,會後表示,本月... 詳情
【明報專訊】台中市政府壎竻膠重e抽驗坊間的餐飲壽司,其中的自助餐連鎖餐廳饗食天堂台中店的「花壽司」在初驗及複驗均被驗出大腸桿菌群超標,當局已...
詳情
【明報專訊】國泰金控最新出爐調查顯示,有高達44%民眾認為一例一休「弊大於利」,遠高於認為利大於弊的9.8%,並有23.6%民眾認為薪資會減...
詳情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