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署理食物及衛生局長陳肇始昨書面回覆立法會議員黃碧雲提問時指出,過去5年食環署共接獲22宗有關專上院校食堂所售食物不潔的投訴,並根據《公眾衛生及市政條例》就其中兩宗個案提出檢控。 兩個案被檢控 根據法例,專上院校食堂毋須申領食物業牌照,但仍受到《公眾衛生及市政條例》監管,若出售新鮮牛奶和冰凍甜點等受限制食物,則須向食環署申領相關許可證。 每10周巡查一次 署方指出,有巡查中度風險的持牌食物業處所,該署每10個星期巡查學校及員工食堂一次,若發現處所的衛生未如理想,一般會向負責人作勸喻及提供衛生教育和食物安全知識,如發現食堂違反相關法例,會考慮檢控及通知院校管理部門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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